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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登峰幼儿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6-13

 

招  租  公  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网    址:http://www.deng-feng.com

公示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26日

为了使登峰集团公司名下物业在进行租赁时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幼儿园将进行整体招租。招租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咨询、报名和竞投。

一、招标物业基本情况:

编号:01    

物业地址:麓景路75号 

面积:约768㎡

租期:5年    

招标底价:70万元/年

竞投保证金:100万元

租金 年递增率: 5% 

竞标日期: 2014-6-26

每次竞价出价标准: 不低于百元的整倍数  

注意事项: 有房产证、只可经营幼儿园,幼儿园外围商铺不在承租范围

                     

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幼儿园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麓景路75号,目前幼儿园有独立教学楼和活动操场,用地面积684.22㎡,建筑面积768.26㎡,现设9个班,在园学生约300名,教职人员33名(其中股东身份职工8名,外聘合同制员工25名)。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广州市教育办学方面的资质,目前在广州市有投资举办幼儿园(区一级以上资质),举办的幼儿园在最近3年内年审合格,具有经营、管理相应规模以上幼儿园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单位需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投标前发现资料虚假的,我司将没收该投标单位的竞投保证金,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发现的,将视为中标单位单方面违约,作为赔偿招标单位的损失,招标单位将没收该中标单位所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及已交租金,收回场地另行招租。

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2014年6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租赁期从2014年7月1日起计租,7月份后的学杂费由承租方负责收取。

3、承租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师资力量。为了登峰幼儿园平稳、顺利过渡,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收幼儿园现有幼儿和原教职员工,保证承租期的第一个学期内幼儿各种收费不变,保证原合同制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来的标准,股东身份职工与承租人应协商解决具体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在岗位不变动的情况下,其工资应不低于原合同制员工的工资福利标准,并重新与原教职员工在7月份内,在员工自愿及公平的原则下,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留用的教职员工7月份及后的工资由承租方负责计发。承租方另须按照教育及劳动部门的规定管理,为教职员工和幼儿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4、承租方在承租经营期间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收费标准收费。

5、场地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出租方经济发展需要或“三旧改造”需要征用该地块,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出场地,出租方将无息退回承租方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及已预收的租金,不作安置和任何补偿。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6、现登峰幼儿园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价值经折价估算为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交接时按此价格整体转让给承租方。(设备实施详见《固定资产盘点检查情况表》)。

7、承租方经营期间须按规定交纳经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及租金,租金缴纳以一年为一期,每期提前1个月缴纳下期租金。

8、幼儿园场地承租后,不设装修免租期。

9、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负责重新办理好办园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及工商税务登记等证照手续(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造成延期的除外),过期未办好手续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作任何安置和赔偿。

10、承租方需保证在2014年9月1日全面开学,并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规范管理。

三、竞投方式:本次项目采用会议现场竞价(明标)的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领取资料及报名: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16 时前(中午及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登峰集团公司三楼办公室索取详细资料及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2)最近三年年审合格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盖有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五、竞投保证金:

    经初步审查符合资格的竞投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6月25日下午16:00时前,按照规定交纳竞投保证金,签署承诺书等有关文件,确认竞投资格,逾期恕不受理。

六、实地查看:

标的以现状交吉,交吉后招标单位不负责修缮,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物业的具体情况。

七、现场竞标:经确认符合资格的竞投单位请于6月26日上午9时正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活动中心会场,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到达现场错过竞投机会,责任自负。报名人、参与竞标人、合同签约人及实际经营者必须一致。竞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竞投单位及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每个竞投人限携带1人进场竞投;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领取资料及报名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小北下塘南约直街25号三楼

联系人:何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597947

 

 

关于竞标的特别声明

    一、 竞标人必须遵守我司制定的招投标的规定和现场投标纪律、诚实信用,不得弃标、串标和围标,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竞标人参与投标,并全部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二、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该物业的租赁合同,并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设备设施转让款和租金等有关费用,否则招标人视中标人单方面违约,招标人有权全部没收中标人的竞投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

    三、中标人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时,招标人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办理。

四、本物业的具体起租日以该物业的实际交吉日期为准,如果物业交吉时间超过约定交吉时间30天以上的,中标人有权单方面提出放弃租赁,招标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所缴交的有关费用,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本次招租物业以现状交吉,招标单位不负责修缮。

    六、本次招租物业如根据政府要求需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手续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请慎重考虑风险后再参加竞投。

七、竞标人签收本声明,注明同意本声明的所有条款,才能办理竞标资格确认手续。

八、本公告的内容及其他未尽事项的解释权归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本声明是对招标公告的补充,为招标公告的附件,是招标公告不可割的部分。本声明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州市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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